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早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坚强意志品质和良好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早操的育人功能,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特制定早操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早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军

副组长:栗晓亮

成员:由一、二年级学生的辅导员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二、早操规定

1、全体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上早操, 鼓励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与早操早读活动。

2、参加早操的学生要按时出勤,保质保量,不得迟到早退。

3、早操时间:6:20—7:00,地点:东校园体育场,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4、早操是教学的必备环节,每天的早操按一个学时计算。

5、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早操者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假条由班长统一交给早操检查人员。没有假条无故不上者按旷操处理。三次迟到或三次早退皆视为一次旷操。

6、一、二年级各班体育委员为早操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天要做好本班早操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记录未出勤人员名单,并按宿舍出勤率排序,做好每周、每月和学期的汇总工作。早操负责人需认真配合部学生会检查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此类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7、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做好早操的检查督促及管理工作,每日详细统计各班早操出勤人数,记录未出勤人员名单,各班班长签字确认,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评比,并及时在公共体育部网站进行通报。

8、如遇到雨、雪、风、雾霾及其他恶劣天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师生进行调停并备案。

9、辅导员对早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奖惩细则

1、每旷一次早操按旷课一学时计,并在综合测评中扣5分,班干部要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劝导;累计3次缺勤者,班干部要召开班委会议,并召集缺勤学生所在宿舍全体成员参加;累计5次缺勤者予以部内通报批评,并交由辅导员进行面谈教育;累计5次及以上缺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取消评奖评优及困难补助资格。

2、早操排名第1的班级,相应增加班内评奖评优、贫困补助和组织发展名额;排名后的班级减少相应名额。

3、宿舍2至4人一学期中达到5次同时不参加早操早读,取消该宿舍所有人评奖评优及困难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