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5号)文件中“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要求,我校于2017年12月9日-10日,分别在主校区和中华南校区田径场对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和未能参加第一次测试的学生进行补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补测的学生。
参加补测的学生务必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补测,在补测时间内未能进行补测的学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各学院补测时间见下表,不及格学生名单已下发到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