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河北工程大学公共体育部、校团委
二、协办单位
河北工程大学校学生会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7日地点:河北工程大学主校区东校园体育场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统招的在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籍留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或团体参赛资格及成绩,追回奖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全校通报。
五、参赛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校学生会体育部办公室
联系人:钟振华联系电话:18230107747邮箱:1207459441@qq.com
3、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面向全校在校男生,以专业为单位,一年级到四年级可任意组队,每人限报一队,每队12人,各队设队长1名,领队1人。报名时每队每人交押金30元,押金赛后按规则退还。
六、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采用小组赛预赛和淘汰赛决赛赛制。
(四)比赛规则
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1.每场比赛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组赛时无加时赛,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每小组取积分高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
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为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2.淘汰赛时如果50分钟比赛结束时打平,直接互罚点球决定胜负。
(五)竞赛规则相关规定
1.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视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3:0胜。正常比赛中,如果对方净胜球数超过3个,则按实际比分计算。
2.各队比赛服装须统一,要与报名表上的号码符合。比赛中,运动员必须带护腿板,必须穿帆布面足球鞋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队长袖标;比赛服装和护袜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3.每场比赛两队各有3个换人名额,被换下后不得再上场。换人必须是先下后上,换人时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并到记录台记录。
4.充分体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黄牌三张罚款10元,红牌一张罚款30元,从押金中扣除。
5.得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运动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
6.各队必须按时参加比赛,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比分按0:3处理)。若有弃权者需提前一天通知公共体育部,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没收押金。
7.各队队员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参赛。凡在比赛中有冒名顶替比赛者,经查实后,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者队员的比赛资格和该队已取得的成绩(当场比赛比分按0:3处理,没收押金)
8.各队队员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凡有谩骂、打架和故意伤人者,没收押金,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交由学工部及保卫处处理,且取消该队下一届足球比赛资格。
9.凡有感冒、发烧和其他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疾病的队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比赛,如有违背由队员本人及队长负责。
10.如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将于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50分钟(包括罚点球)比赛。
1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公共体育部作出决定。
12.除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另有规定除外),凡开赛5分钟无故不到为弃权;凡中途停止比赛5分钟为罢赛。凡弃权、罢赛的队,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和继续比赛的资格。
七、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名次设置冠军,亚军,季军各一队。
其他奖项为:最佳球员一名,最佳门将一名,优秀组织单位三个,优秀裁判十名。
八、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公共体育部选派。
九、本届比赛将选拔河北工程大学校男子足球队22人,代表我校参加大学生足球各项赛事。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工程大学公共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