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根据学校2024年职称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请审核:
一、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组 长:杨立富 任 远
副组长:张春华 李 磊
组 员:赵淑清 曾庆欣 赵进杰
纪检监督:孔德刚
二、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
组织学习《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上/下册》(2023 版)、《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 号)和《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补充规定》(校政字〔2023〕10 号)等文件。
2.确定本院推荐政策
(1)申报人员须做到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2)量化标准按照学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标准》执行。
(3)满足教学工作量最低标准。教学为主型 500 标准学时/年,教学科研并重型 350 标准学时/年,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 150 标准学时/年,从事党政管理、教辅工作的兼职教师及学生辅导员 100 标准学时/年。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最低标准的,不予推荐。无教学事故。无优先推荐条件、教学直推等其他政策。
三、组织答辩方式(仅申报高职人员)。
8月28日,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在9-314会议室对满足相应任职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代表性成果评价、述职答辩(申报高职人员)、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答辩分值由学科评议组集体研究确定,满分100,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占量化总分的30%。
四、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符者,需做出书面说明,经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五、公示方案
1.公示时间
推荐工作方案公示时间:8 月 23 日至 8 月 25 日;
申报材料公示时间:8 月 25 日至 8 月 27 日;
申报推荐结果公示时间:8 月 28 日至 9 月 1 日。
2.公示地点
9号楼3楼316办公室;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3.举报方式
手机:13131035837;举报邮箱:gongtibu@hebeu.edu.cn。
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