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保证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特制订体育场馆的使用规定:
1.各单位、个人使用体育场馆,须填写申请表,经体育部办公室统筹安排后方可使用。使用申报程序如下:
(1)学校大型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馆,由有关部门提前通知体育部办公室做好相应准备,以保证活动的正常举行。
(2)本校校内各部门大型活动使用体育场馆,使用部门在提前一周向体育部申报使用计划,经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活动主办方负责人签署场馆使用安全、财产维护责任单,由体育部办公室统筹安排。如遇临时重大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馆,请提前通知体育部,以便体育部调整活动。
2.体育场馆对外单位的借用必须经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任何人无权同意外单位使用体育场馆。
3.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我校体育场馆,须向我校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和体育场馆损耗费。
4.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体育部管理人员有权请其离开。严重影响管理人员管理者,通知学校保卫部门处理。